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拒收药品耗材等回扣承诺书
本人将认真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》、卫生部《八不准》,以及本院制订的《规章制度》的有关规定,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:
一、牢固树立“以人为本,以病人为中心”的服务理念,在工作中诚信服务,以满腔热忱、高度的责任心,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。
二、恪尽职守,廉洁行医,规范医疗行为。坚持病人至上,因病施治,合理检查、合理用药,不开搭车药、大处方。让病人享有价格合理、质量优良的医疗服务。
三、廉洁自律。本人承诺在诊疗、医药购销、设备和物资采购、基建工程等活动中,不以任何名义索要、收受有关单位或个人以各种名义给予的回扣或其他形式的馈赠。如无法拒收的回扣或其他形式的馈赠,在48小时内(节假日顺延)交医院监察室登记处理。
四、如本违反上述规定,索要、收受公务活动中有关单位或个人以各种形式赠送的“红包”、回扣,愿意按照卫生部《八不准》、温州市纪委、温州市卫生局,以及医院的有关规定,接受处分。
五、以上条款,为本人向院、科两级作出的郑重承诺。
承诺人:(科室成员签名)
(签名职工:各科室已分别组织职工签名,略)
科主任:( 各科室主任、科长已签名,略)
本人作为科室主要负责人,向医院郑重承诺:认真抓好廉洁行医,履行反腐倡廉科室“一把手”职责,并模范落实上述承诺,带领全科室人员努力端正行风。
(科主任签字)
(本承诺书一式二份,院治理药品回扣领导小组办公室、各科室各存一份) 2011年1月20日
以上承诺条款敬请社会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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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科室:院监察室